南京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南京市办理离婚需要以下手续:

协议离婚

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或常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需要携带的证件和材料包括:

双方的身份证原件;

双方的户口簿原件;

结婚证原件;

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内容需包括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

双方各提交2张大1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在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可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

诉讼离婚

提起诉讼的一方需向被告方户口所在地或常住地的法院提交诉讼状及相关材料。

需要携带的证件和材料包括:

民事诉状;

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对方居住证明或户籍证明;

其他可以证明夫妻财产或债务的材料,如房产证、车辆登记信息、银行卡等。

法院审核通过后,将发出立案通知书,原告需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

建议优先选择协议离婚,因为流程相对简便且费用较低。如果协议离婚无法达成一致,再考虑通过诉讼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