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锅店犯法
火锅店可能因多种违法行为被追究法律责任。以下是一些具体的案例和处罚:
使用回收油制作火锅锅底
案例:高新区火锅店使用回收油制作火锅锅底供顾客食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
处罚:成都市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拟作出吊销其《食品经营许可证》、终身禁止相关人员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行政处罚。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案例:成都高新区铜元局火锅店将食用后的锅底提取再供顾客食用,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店长及店员被判刑并处以罚金,禁止从事相关职业。
处罚:相关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及罚金,禁止五年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职业,并追缴违法所得。
其他违法行为
案例:
火锅店强制收取餐位调料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火锅店销售腐败变质肉制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被罚款。
火锅店存在商业贿赂行为,被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建议
火锅店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于违法行为,监管部门应加大查处力度,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同时,消费者也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选择有信誉的餐饮企业,共同营造安全、健康的用餐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