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必须有物业吗

小区 不一定必须有物业。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四款的规定,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有权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这意味着小区可以由物业公司管理,也可以不由物业公司管理,而是由业主自治。

具体来说,如果小区的所有业主都有良好的素质,能够和平相处,并且能很好地管理整个小区,那么不请物业也是可以的。这样,业主可以节省相应的物业费,并且减少因物业不负责任而产生的糟心事。

然而,对于新修建的、公开销售住房的小区,通常都需要实施物业管理,以确保小区内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市政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容貌等管理项目得到维护、修缮与整治。

对于老旧小区,是否引入物业公司进行管理,则取决于全体业主的商议决定。如果小区有物业服务需求,可以通过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通过全体业主的投票来决定是否请物业公司来进行管理,并通过招投标来选取物业管理公司。

综上所述,小区是否必须有物业,主要取决于业主委员会和业主的意愿,以及小区的具体情况和管理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