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餐饮许可核查要求
小餐饮许可核查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场所要求
具有固定合法的经营场所,保持环境卫生整洁,与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食品处理区与就餐场所、卫生间有效隔离,制作冷荤凉菜应当设置相应专用操作间。
食品处理区各功能区布局合理,包括粗加工、烹饪、餐用具清洗消毒、食品原辅材料贮存等场所,防止食品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具有与加工经营食品相适应的冷冻冷藏、排烟、防尘、防鼠、防虫害以及收集废水和废弃物的设备设施。
无专用餐饮具清洗消毒设施的,应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或集中消毒餐饮具。
制度要求
具有保证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餐饮业各项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员、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和培训合格证要有档案盒专门存放。
人员要求
人员管理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培训证明。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掌握与其岗位相适应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专业知识,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
设施要求
各间室、水池均有标示牌,内部设施齐全。
餐饮服务安全承诺书上墙。
索证、索票记录齐全。
建立消毒记录。
必须配备消毒柜、冰箱。
熟食专间应设置更衣及洗手消毒设施,配备专用的食品工用具、有效的空气消毒装置、空调、流动水源、食品冷藏设施及工用具清洗消毒设施,专间的温度应低于25度。
其他要求
不得经营凉菜、生食水产品、裱花蛋糕等高风险食品。
现场核查应当由符合要求的核查人员进行,核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有效证件,填写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制作现场核查记录,经申请人核对无误后,由核查人员和申请人在核查表和记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这些要求旨在确保小餐饮店的食品安全和卫生条件,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建议在申请小餐饮许可证时,仔细了解并遵守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