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住宿费和餐饮费
住宿费和餐饮费 可以在同一张发票上开具。
发票开具规定
住宿费和餐饮费可以合并在一张普通发票上开具。
如果是企业员工出差,住宿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但餐饮费不可以。
账务处理
取得收入的单位在开具发票时,应将住宿费和餐饮费分别列示并注明各自的金额和税率等详细信息。
发生住宿费与餐饮费支出的单位,在账务处理时应分别计入“管理费用”等科目。
税务处理
一般纳税人企业员工在报销时,需要区分差旅的明细项目,并提供本单位开票信息,要求服务单位按实际消费金额分别开具住宿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餐费的普通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员工可以要求酒店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将项目开在一张发票上。
抵扣与转出
住宿费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用于进项税额的抵扣,但餐饮费发票不能用于抵扣,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
差旅费标准
不同城市的差旅费标准不同,例如北京、上海、广州的住宿费为500元,省会城市的住宿费为400元,地市住宿费在320~350元之间,餐补一人每天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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