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在职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有哪些调整?
近年来,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北京师范大学作为我国著名的高等学府,其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也不断进行调整和完善。以下是北京师范大学在职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的最新调整情况:
一、招生规模扩大
为满足社会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北京师范大学在职博士研究生招生规模逐年扩大。近年来,学校进一步放宽了招生名额,以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报考。
二、专业设置多样化
北京师范大学在职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涵盖了教育学、心理学、文学、历史学、哲学、管理学、法学、理学、工学等多个学科领域。学校根据社会需求,不断调整专业设置,以满足不同领域人才的发展需求。
三、招生对象放宽
北京师范大学在职博士研究生招生对象为具有相关领域工作经验和学术背景的人员。近年来,学校进一步放宽了招生对象的学历要求,允许具有本科学历且具备一定工作经验的人员报考。
四、招生方式多样化
全国统一考试:学校继续采用全国统一考试的方式选拔在职博士研究生。考试内容包括英语、政治、专业课等科目。
申请-考核制:学校对部分专业实施申请-考核制,即考生需提交申请材料,经过审核后,参加面试、笔试等考核环节。
特殊人才引进:对于具有特殊才能和贡献的人员,学校将采取特殊人才引进的方式,为其提供攻读博士学位的机会。
五、培养模式创新
学分制:学校实行学分制,学生需修满规定学分后方可毕业。学分制有利于学生根据自身需求选择课程,提高培养质量。
双导师制:学校实行双导师制,即每位学生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由两位导师共同指导。双导师制有利于学生获得更全面、深入的学术指导。
跨学科培养:学校鼓励学生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跨学科学习,拓宽知识面,提高综合素质。
六、学费及奖学金政策
学费:北京师范大学在职博士研究生学费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具体金额根据专业和培养方式有所不同。
奖学金:学校设立各类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的学生。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学校奖学金等。
七、毕业及学位授予
毕业条件:学生在规定学制内修满规定学分,通过论文答辩,方可毕业。
学位授予:学校根据学生所学专业和培养方式,授予相应学位。
总之,北京师范大学在职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在近年来进行了多项调整,旨在为我国培养更多优秀的高层次人才。随着政策的不断完善,相信北京师范大学在职博士研究生教育将更好地服务于国家和社会的发展。
猜你喜欢:在职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