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店员工奖惩制度
餐饮员工的奖惩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奖励制度
工龄奖:在公司食堂连续工作满一年者,报销第二年的健康证费用。
满勤奖:员工当月出满勤无迟到、早退、请假、擅自离岗、旷工等行为,当月奖励15元。
带薪假日:每位食堂员工每月允许有两个下午带薪休息日(须完成中午开餐后的工作),由班组长同意,主管批准。
优秀奖:对食堂各项工作积极主动、爱岗敬业、表现优秀者,公司给予100—200元奖金,每季度评审一次,年终发放。
特别奖:对公司的业务、管理技术、厨房内部存在的问题等提供建议性的改善意见,有助提高工作效率、增加经营业绩,用书面形式提交公司,经公司分别研计评审后,可获得奖金。
其他奖励:如员工过生日时,酒店为其赠送礼品;工作积极、团结同事,受到领导好评等。
惩罚制度
迟到、早退:
5分钟以下者,第一次警告,当月再发现每次扣罚5分。
5分钟以上15分钟以下者,每次扣罚5分。
15分钟以上30分钟以下者,每次扣罚10分。
30分钟以上60分钟以下者,每次扣罚20分。
其他违纪行为:
不按规定佩戴工号牌、当值不保持仪表整洁及工作服整齐,每次罚款5元。
不讲普通话、当班期间聚堆聊天、串岗、打闹、高声喧哗或发出不必要之声,每次罚款5—10元。
不使用本店指定的员工通道,每次罚款10—20元。
当班期间工作散慢、粗心大意、随地吐痰,每次罚款10—15元。
迟到与早退10分钟之内扣5元,30分钟之内扣1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旷工1天扣3天半工资。
贪污偷盗、索贿、行贿、侮辱、漫骂、恐吓、威胁他人,与客人吵架,每次罚款50—100元。
组织参加煽动罢工、斗殴、聚众闹事,经常违反餐厅规定,屡教不改,每次罚款100—200元,情节严重者交公安部门处理。
作风不正派,拒不接受领导安排工作,目无纪律,顶撞领导,无故找理由开脱责任者,一次罚款20元,两次开除。
故意损害酒店利益,受到酒店书面表扬5次(含5次)以上者,给予更严厉的处罚。
建议
明确奖罚标准:确保所有员工都清楚了解奖罚的具体标准和程序,以便遵守。
公正执行:奖罚措施应公正执行,避免偏见和不公,以维护员工士气和公平性。
及时沟通:对于违规行为,应及时与员工沟通,了解原因并共同寻找解决方案。
培训与教育: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强调公司文化和规章制度的重要性,提高员工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通过以上奖惩制度,可以有效激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同时维护餐厅的良好秩序和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