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考高中政策

天津考高中政策

关于天津市高中政策,以下是一些关键信息:

入学与建籍

普通高中一年级新生必须按市教委当年颁布的招生政策规定入学。

未参加天津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的学生,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接收。

新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凭录取通知书办理入学手续,逾期将取消入学资格。

入学条件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蓝印户口。

仍在外省市就读要求回津升学的学生。

符合特定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应届初中毕业生。

投靠落户的随迁子女。

不具有本市户口,但具有本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经审核同意后可按外地户籍考生报名考试。

课程改革

高中阶段学生毕业学分最低要求为144学分。

音乐、美术、劳动等均纳入必修或选择性必修课程。

学制为三年,每周35课时,18课时为1学分。

招生政策

市内六区考生可根据中考成绩报考这六个区的任意一所公办高中。

郊区考生只能在报考本区内的公办高中。

自2027年中考起,取消市、区级优秀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政策照顾。

调整少数民族考生政策照顾范围,仅限于从特定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转入本市的少数民族考生。

以上信息根据最近的政策更新整理而来,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变动,建议关注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或相关教育行政部门的最新通知以获得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