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铺位不可以做餐饮业

住宅楼下的商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餐厅开业后,油烟和噪音会对居民正常生活造成影响。

没有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

此类建筑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也不允许开设产生油烟的餐饮项目。

居民人口稀少的地区:

在常住人口少且流动人口不多的地区开餐馆,缺乏人气,难以形成稳定的消费群。

高速车道旁边的铺面:

高速公路旁的车辆流量大,且需要保持路面干净安全,通常不允许开设餐饮店。

高层楼房上的铺面:

高层楼房开餐馆广告效果差,不方便顾客,通常只适宜大酒店内的酒家西餐厅或知名度很高的餐馆。

餐馆大门正对笔直马路的铺面:

笔直道路容易产生废气,造成餐馆周围环境的空气污染,影响顾客用餐体验。

餐馆大门正对两座并排建筑的高楼大厦之间的小巷:

这种位置容易形成“穿堂风”,影响餐厅气场和营业者的健康与精神。

铺面门口有遮挡视线的物体:

如大树、电线杆或广告牌,会挡住店铺招牌,影响顾客发现店铺。

铺面门口有多层台阶或人行天桥:

消费者通常不愿多走台阶或翻越天桥,这种铺面位置不利于吸引顾客。

铺面门口交通状况欠佳:

车多噪音大,交通拥堵,且停车困难,不适合做餐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