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医保新规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最近发布了一系列新的医保政策,旨在完善参保激励机制,并调整医保待遇。以下是这些新规的主要内容:

参保激励约束机制

放宽参保限制:在常住地或就业地参保不再受户籍限制。

扩大个人账户共济范围: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扩展至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激励措施

提高大病保险支付限额:从2025年开始,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每连续参保缴费1年,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3000元;当年医保基金零报销且次年正常参保缴费的居民,次年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3000元。累计提高总额度不超过所在市居民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20%。

降低断保人员大病保险支付限额:对居民医保断保人员再参保缴费的,相应降低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

待遇等待期

设置固定待遇等待期:自2025年起,未在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内参保缴费或未连续参保缴费的人员,设置参保缴费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未连续参保缴费的,每多断保1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1个月待遇等待期。

缴费修复待遇等待期:参保人员可以通过缴费来修复待遇等待期。

差异化激励政策

鼓励市采取差异化激励:鼓励有条件的市根据当地情况制定差异化的激励政策。

这些新规旨在通过激励和约束措施,提高居民医保的参保率和连续性,同时确保医保基金的有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