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餐饮规定

广州餐饮规定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油烟净化与异味处理

排放油烟的餐饮场所必须安装与其经营规模、烹制工艺相匹配的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确保油烟达标排放。

产生异味的餐饮场所还需安装异味处理设施,并保持其正常使用。

大中型餐饮场所还应安装在线监控监测设备。

其他餐饮场所至少每年自行或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监测机构开展一次油烟检测,并如实记录,记录材料保存期限不少于一年。

反餐饮浪费

餐饮服务经营者应根据消费者需求提供小份、小量组合等不同规格、不同分量的餐品,以符合节约要求。

在餐饮服务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或摆放节约食物、文明用餐、杜绝浪费等标识标牌,不得误导、诱导消费者过量点餐。

明示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得设置最低消费额。误导、诱导消费者过量点餐或设置最低消费额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餐饮服务标准与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