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开业活动行政审批
开办餐饮店需要办理的行政审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食品卫生许可证
由卫生部门颁发,证明该餐饮店符合食品卫生标准。
排污许可证
由环保部门颁发,证明该餐饮店的排污活动符合环保要求。
消防安全检查
面积大于100平米的餐饮店需要办理消防检查,提交的材料包括《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消防审核意见书和验收意见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在申请设立餐饮店前需要办理,证明该名称未被他人注册使用。
餐饮服务许可证
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申请材料包括餐饮服务许可申请书、预先核准名称的证明、场所使用证明、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示意图、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