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人员处罚
餐饮服务人员可能面临的处罚包括以下几类:
迟到或早退
迟到15分钟以上,扣除5元工资。
累计迟到时间达到60分钟,扣除一天工资。
迟到或早退一次者限30分钟内1分钟一分,超过30分钟为矿工处理,旷工一天扣3天工资。
旷工
未经批准缺勤,扣除当天整天的工资。
累计旷工时间达到一周,将被辞退。
未经批准擅自不上班者做旷工处理,无故旷工3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工作态度
态度恶劣、催促客人用餐,扣除一天工资。
发生过度争吵、斗殴或恶意操作,将被辞退。
对客人不礼貌或与客人争吵,视情节严重,将受到10分以上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