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三类场所餐饮治理
特定三类场所餐饮治理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组织领导
成立由镇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成员包括综合执法局、环保办、三产办、食安办、社区办、市场监管所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综合执法局。
治理对象
居民住宅楼
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
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已取得营业执照的饮食服务经营单位
尚未取得营业执照或登记住所与实际经营地不同的饮食服务经营单位及个人。
治理步骤
调查摸底、建立台账:全面排查,摸清特定三类场所内饮食服务业经营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分类施策。
分类施策、逐步治理:根据不同类型场所的特点,制定具体治理措施,逐步推进治理工作。
巩固成效、长效管理:在治理取得成效后,建立长效机制,持续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