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卖餐饮需要什么手续
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
符合以下条件:
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环境整洁,与有毒、有害场所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设施,包括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
有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申请小经营店登记
先行取得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从事经营活动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以下要求:
保持环境卫生整洁,与有毒、有害场所及旱厕、化粪池、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等污染源保持安全、无害距离,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虫、防雨、防尘设备。
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