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的做法

登记的做法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申请

申请必须由双方当事人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

申请时需要携带本人的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照片以及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对于离过婚的人,还需携带离婚证件。

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和单位证明进行认真审查,以查明当事人是否符合结婚的条件。

必要时,婚姻登记机关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甚至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在全面审查了解后,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当事人,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并发给结婚证。

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婚姻登记机关应不予登记,并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其他注意事项

如果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因受单位或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但经婚姻登记机关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也应准予登记,并发给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