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门面房不许做餐饮嘛

小区门面 不可以做餐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此外,2010年发布的《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也规定,经油烟净化后的排放口与周边敏感目标距离不应小于20米。

因此,如果小区门面位于居民住宅楼或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内,或者开设餐饮会导致油烟和噪音对居民正常生活造成影响,那么这些商铺是不被允许开设餐饮业务的。

建议在考虑在小区门面开设餐饮业务时,务必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咨询当地环保部门和工商部门,确保符合所有审批条件。